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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推荐山东省最美家庭的通知

    2020年04月01日 19:04 刘宇校对李梦宇 审核丛贵霞 点击:[]

    各分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转发省妇联《关于做好山东省最美家庭推荐工作的通知》(鲁妇发〔2020〕9号)”文件要求,请按照评选条件,在全校范围内择优推荐不多于1户家庭,届时学校择优推荐1户家庭至省高校妇工委,由高校妇委工委在全省高校中择优推荐7户至省妇联。

    一、推荐要求

    在具有家国情怀、孝老爱亲、科学教子、热心公益、诚实守信、绿色环保、清正廉洁、移风易俗等家庭典型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助力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方面的家庭典型遴选推荐。

    二、提交材料

    请各分工会将以下材料于2020年4月10日前电子版发至妇委会刘宇校内部邮箱,纸质版送至办公楼1202。妇委会联系人刘宇 19818713518

    1.《山东省最美家庭信息汇总表》(附件2)、《山东省最美家庭推荐表》(见附件3),并另附800字家庭事迹材料以及推荐家庭政审料。

    2.提供3张jpg格式的家庭生活照片,文件不小于2M,规格不小于2000像素,无水印,每张照片配不超过50字的文字说明。

    3.提供mp4、mov格式的家庭视频材料,规格不小于1920x1080像素,时间3—5分钟,每段视频配100字左右的说明文字。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转发省妇联《关于做好山东省最美家庭推荐工作的通知》和省妇联《关于做好山东省最美家庭推荐工作的通知》

    2.山东省最美家庭信息汇总表

    3.山东省最美家庭推荐表

    工会妇委会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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