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广大女教职工“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的热情和动力,为建设有财商教育特色的开放式高水平财经类大学贡献巾帼力量。工会、妇委会决定,在2021年“三八”国际妇女节前夕,对学校广大女教职工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为做好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项目及名额
1.女教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3个。
2.女教职工建功立业标兵21名。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1.女教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
女教职工比例不少于60%,主要负责人为女性的部门、科室、教研室等。政治立场坚定,具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积极参加教学比赛等技能竞赛,在教学、科研、教育事业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
2.女教职工建功立业标兵
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水平,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无私奉献,勇于创新,积极参加教学比赛等技能竞赛,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成绩的女教职工。
三、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分工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对推荐评选工作的领导,将评选表彰先进的过程,作为挖掘先进典型、宣传展示女教职工巾帼风采的过程。各部门工会要高度重视,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做好推荐工作。
2.坚持面向基层和一线。优先推荐工作在基层和一线,具有较高教学科研水平的女教职工。注重推荐在教育改革发展中涌现的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
3.请各分工会按评选要求推荐本工会女教职工建功立业标兵1名,女教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全校范围内推荐3个(各分工会最多推荐1个),并于2021年1月14日上午下班前将推荐登记表(见附表1、2)电子版发送至工会、妇委会刘宇校内邮箱,纸质版交办公楼1202室,联系电话:19818713518。
工会、妇委会按照评选条件确定表彰对象,并从学校表彰对象中择优向省和市工会、妇联推荐。
附件:
1.女教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推荐登记表
2.女教职工建功立业标兵推荐登记表
工会 妇委会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