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山东省委教育工委高校妇工委通知,现转发山东省妇联《申报2021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见附件1)、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见附件2)。根据省妇联要求,省高校妇工委将向省妇联推荐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人(集体)各1位(个),并要求推荐候选人(集体)一般应获得过省级三八红旗手(集体),或全国城乡妇女建功先进个人(集体),或其他省部级荣誉。请按照评选条件在全校范围内推荐,届时学校经研究公示后择优各推荐1个候选对象报至省高校妇工委。
请各分工会实事求是做好推荐工作,并于2021年11月5日前,按要求将电子版(1.全国三八红旗手候选人登记表、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候选集体登记表;2.候选人近期1寸白底彩色标准照1张(jpg格式,像素不低于295×413),候选人(集体)近期彩色工作照1张(jpg格式,像素不低于768×1024))发送至妇委会刘宇内部邮箱,将纸质版(全国三八红旗手候选人登记表、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候选集体登记表)加盖党总支公章送至办公楼1202室,联系电话:6902719。
附件:
1、《省妇联申报2021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
2、《<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办法>补充规定》
3、全国三八红旗手候选人登记表(组织推荐)
4、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候选集体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