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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山东工商学院 2021 年度先进女职工和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021年12月20日 16:39 刘宇 校对李梦宇 审核丛贵霞 点击:[]

    各分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先模人物的示范带头作用,以榜样力量引领全校广大妇女牢记初心使命,为学校建设贡献巾帼力量,学校决定于2022 年“三八”国际妇女节期间,表彰一批山东工商学院先进女职工和山东工商学院三八红旗手(集体)。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1.先进女职工名额按照在编(含人事代理)女职工人员数5%的比例推荐。

    2.三八红旗手10名,从本年度先进女职工中选出。

    3.三八红旗集体3个,从各单位推荐的集体中选出。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女职工、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水平,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奋发有为、锐意创新,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在广大女教职工中具有较强的引领示范作用。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品德高尚,甘于奉献。

    3.三年内考核或考评“优秀”优先。

    (二)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以基层单位、教学中心、教研室为单位,女教工人数占集体人数的 60%以上,主要领导中至少有一名是女性。

    2.集体成员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

    3.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工作有创新,在教学、科研、教育事业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各分工会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严格按照评选条件与名额,推荐本单位的先进女职工和三八红旗集体,同时从评选的先进女职工中推荐1 名三八红旗手候选人。校妇委会、女职委将召开评委会议进行评审,经相关部门审核、公示后,确定最后人选。

    (二)高度重视、严格程序。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推荐工作,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和工作作风为主要衡量标准,注重从教学、科研、管理一线的优秀女教职工中民主择优推荐。

    (三)山东工商学院三八红旗手(集体)不重复授予。

    四、其他说明

    1.本年度违反师德师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定,发生各类事故、违法违纪的集体和个人,在评选中实行一票否决。

    2.省、市一级的妇女工作先进个人和集体等评选,从山东工商学院三八红旗手(集体)中推荐。本次将择优推荐山东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应获得过山东省三八红旗手称号)、山东省三八红旗手、山东省三八红旗集体各1个上报省高校妇工委参评。

    3.请各分工会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并于2021年12月23日上午下班前将推荐登记表(见附件1.2.3)电子版发送至妇委会刘宇校内部邮箱,纸质版交办公楼1202室,联系电话:19818713518

    妇委会

    2021年12月20日

    附件1:山东工商学院先进女职工登记表

    附件2:山东工商学院三八红旗集体推荐表

       附件3:山东工商学院先进女职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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