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广大女教职工“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的热情和动力,以更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学校贡献巾帼力量。工会、妇委会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并择优向上级工会和妇联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项目及名额
1.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3个;
2.先进女职工21名;
3.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10名,从先进女职工中评选。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1.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
女职工比例不少于60%,负责人至少有一名女性的部门、科室、教研室等。政治立场坚定,具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在教学、科研、教育事业发展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
各分工会最多推荐1个,不具备推荐条件的可以不作推荐。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不重复获得。
2.先进女职工和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
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水平,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成绩的女职工、科研人员或工会女职工干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女职工。
各分工会推荐1名先进女职工,学校从先进女职工中评选10名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并择优向上级工会和妇联推荐。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原则上应已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三、相关要求
1.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分工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对推荐评选工作的领导,将评选表彰先进的过程,作为挖掘先进典型、宣传展示女职工巾帼风采的过程。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做好推荐工作。
2.坚持面向基层和一线。优先推荐工作在基层和一线,具有较高教学科研水平和业绩突出的女职工。注重推荐在科研攻关、技术革新发展中和疫情防控中涌现的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
3.请各分工会按评选要求推荐,并于2022年12月23日上午下班前将推荐登记表(见附表1、2)电子版发送至工会、妇委会刘宇校内邮箱,纸质版交办公楼1202室,联系电话:19818713518。
工会、妇委会按照评选条件确定表彰对象,并从学校表彰对象中择优向上级工会和妇联推荐。
附件:1.山东工商学院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推荐登记表
2.山东工商学院先进女职工推荐登记表
工会妇委会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