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山东省委教育工委高校妇工委和烟台市妇联通知,现转发山东省妇联《关于评选表彰山东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的通知》(鲁妇通字[2023]19号)(见附件1)和《山东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评选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山东省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意见》的通知(鲁妇办发[2023]1号)通知要求,请按评选条件在全校范围内择优推荐山东省巾帼建功标兵、山东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各1个。届时学校择优推荐1个候选对象报至山东省委教育工委高校妇工委和烟台市妇联,山东省委教育工委高校妇工委和烟台市妇联差额评选、确定推荐对象至省妇联。
请各分工会实事求是做好推荐于2023年6月30日上午11时前,按要求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妇委会办公室刘宇邮箱,纸质版加盖公章送至办公楼1202室,联系电话:6902719。
附件:
1、《关于评选表彰山东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的通知》(鲁妇通字[2023]19号)
2、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评选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山东省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意见》的通知(鲁妇办发[2023]1号)
3、山东省巾帼建功标兵推荐审批表
4、山东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5、推荐对象汇总表
妇委会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