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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关于评选表彰山东工商学院“巾帼读书榜样”的通知

    2019年01月09日 18:17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事业和妇女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国家“全民阅读”战略,落实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我校广大妇女在营造良好阅读氛围、培育良好阅读习惯中争做“最美的她”,妇委会决定,在2019年“三八”节前夕,对全校“巾帼读书榜样”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女教职工、女大学生

    二、评选人数

    女教职工、女学生各10名。

    三、评选条件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以书为乐,学思结合,在教学、科研和学习过程中善于利用图书馆,工作或学业上有较好成绩,在学校内外具有较为广泛的影响力。

    3.自觉将读书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阅读文化、构建书香校园有导向和示范作用且事迹典型。

    4.热爱读书、乐于分享,与书为友,以书会友,从书中汲取营养,用阅读提升精神境界和生活品质。

    四、相关要求

    请各位、各部门按评选要求各推荐1-2名女教职工和女大学生,并于2019年1月15日前将《山东工商学院“巾帼读书榜样”推荐表》(见附表)电子版发送至妇委会黄秀莲校内邮箱,纸质版交办公楼1203妇委会办公室。报名联系人:黄秀莲,联系电话:6902719,13358200065。

    妇委会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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