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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人(集体)的通知

    2023年11月29日 13:26 编辑:刘宇 审核:丛贵霞 点击:[]

    各分工会:

    根据山东省委教育工委高校妇工委通知,现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参加2023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见附件1),请各分工会按通知要求和全国妇联评选表彰工作办法和评选表彰工作办法补充规定(见附件23),在全校范围内择优推荐全国三八红旗手和全国三八红旗集体两类中选取一个类别择优推荐1名(个),并要求推荐候选人(集体)一般应获得过省级三八红旗手(集体),或全国城乡妇女建功先进个人(集体),或《全国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见附件4所列其他省部级单位授予的称号和专业奖项。届时学校经研究公示后择优推荐1个候选对象报至省高校妇工委,山东省委教育工委高校妇工委差额评选、确定推荐对象至省妇联。

    请各分工会实事求是做好推荐工作,并于2023121日前,按要求将电子版(1.全国三八红旗手候选人登记表、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候选集体登记表;2.候选人近期1寸白底彩色标准照1(jpg格式,像素不低于295×413),候选人(集体)近期彩色工作照2(jpg格式,像素不低于768×1024)3.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发送至妇委会刘宇内部邮箱,将纸质版(全国三八红旗手候选人登记表、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候选集体登记表、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加盖党总支公章送至办公楼1202室,联系电话:6902719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参加2023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

    2、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办法》的通知(妇厅字【201973号)

    3、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妇厅字【202127号)

    4、《全国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

    5、全国三八红旗手候选人登记表(组织推荐)

    6、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候选集体登记表

     

    妇委会

    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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